一、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如何认定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,一般属夫妻共有财产。包括: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生产、经营、投资收益;知识产权收益;继承或受赠财产(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);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,如住房补贴、住房公积金、养老保险金等。
夫妻双方可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属,有约定依约定。离婚分割时,先由双方协议处理,协议不成,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,依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。若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,对该方可少分或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,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二、离婚时夫妻共有房产怎样处理
离婚时,夫妻共有房产的处理方式如下:
首先,双方可协商决定房产归属。若协商一致,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产归一方所有,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。
若协商不成,法院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。例如,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,应当准许;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,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;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,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。此外,还会考虑房屋的出资情况、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。总之,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,以公平合理为原则对夫妻共有房产进行处理。
三、离婚时夫妻双方隐藏财产怎么办
若离婚时一方隐藏财产,另一方发现后可采取以下措施:
首先,可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法院经查证属实后,会对隐藏财产的一方少分或不分。
其次,依据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,发现对方隐藏财产的一方,应及时申请财产保全,防止财产被转移。
再者,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隐藏财产行为至关重要。如银行账户明细、房产交易记录、财产购置凭证等。
最后,对于隐藏财产的一方,不仅在财产分割上会受影响,情节严重的,可能会被追究妨害民事诉讼的责任。总之,发现对方隐藏财产,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