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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离婚诉讼第一次基本都不判离?深圳市调查小三
发布时间:2024-12-16 点击:99
男方在婚内多次出轨,男女双方已经分居近4年,但从开庭的情况来看,最终大概率还是不会判离。
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。而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,就是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几种情形。
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,出轨并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而其他的情形,实践中并不多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