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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调查婚姻;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如何认定归属
发布时间:2025-05-26   点击:24

一、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如何认定归属


1.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归属分多种情况。一方父母全额出资,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是该子女个人财产,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是夫妻共同财产。一方父母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,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,分割时考虑父母出资适当多分给出资方子女。双方父母出资,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,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夫妻共同财产。


2.为避免纠纷,建议在购房前各方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性质和房产归属。若涉及贷款,留存好出资凭证。夫妻双方也可在婚姻期间通过书面约定明确房产归属。


二、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增值部分归属咋认定


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增值部分归属需分情况认定:


1.若一方父母全款出资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,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,增值部分也归该方所有。


2.若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,夫妻共同还贷,离婚时,该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;不能达成协议的,法院可判决该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,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,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

3.若双方父母出资,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,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,增值部分也按此份额分配。


三、婚后父母出资购房产生纠纷法律如何判


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纠纷,司法实践中通常按以下规则裁判:


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》,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,该房产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。


一方父母支付首付,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,夫妻共同还贷,司法认定首付部分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,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

双方父母出资,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,若无明确约定,一般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。


双方父母出资,登记在双方名下,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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